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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我国取消会计资格证,做假账将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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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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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修改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而现行会计法规定,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而根据现行会计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该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适用专业(7)

    高职(2):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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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2):

  • 会计学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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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职(1):

  •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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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工(2):

  • 会计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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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课程(1)

  • 中国会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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